1.申请时间:
1)语言生:
春季生应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提交申请;秋季生应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交申请。
2)本科生:每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请。
2. 申请材料:
1)基本材料:
A.莆田学院来华留学生入学申请表
B.有效护照复印件;
C.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;
D.学习计划(400字以上);
E.经济保证证明;
F.无犯罪证明。
2)其他材料
1.语言生:高中学历证书复印件;
2.本科生:
(1)高中学历证书复印件及高中成绩证明;
(2)汉语水平考试(HSK)证明复印件;
(3)推荐信(至少一封)。
注:以上复印件均须公证。另外,以上材料如有非英文的外文材料,需提供公证后的英文和中文译件。材料递交后不予退回,请自行备份。